签证,对于许多人来说,是通往异国他乡的通行证。而对于在广州生活或工作的人来说,签证续签更是家常便饭。但是,签证续签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到许多繁琐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广州签证续签的全过程,帮助大家轻松应对签证续签难题。
一、签证续签前的准备工作
在开始签证续签之前,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了解签证类型:我们要了解自己持有的签证类型,因为不同类型的签证续签所需材料不同。
2. 查询签证有效期:在签证即将到期前,我们要提前查询签证有效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续签材料。
3. 收集续签材料:根据签证类型,准备好相应的续签材料。
二、广州签证续签流程
1. 填写签证申请表:在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签证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准备续签材料:根据签证类型,准备相应的续签材料。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续签材料:
* 护照:有效护照,签证页需有至少一页空白页。
* 签证照片:近期护照照片2张。
* 签证费用:缴纳签证费用。
* 在职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 收入证明:近期的收入证明。
* 房产证、车产证等财产证明:如有,可提供房产证、车产证等财产证明。
* 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 签证续签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签证续签申请表。
3.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到签证受理中心。
4. 等待审批:递交申请后,我们需要耐心等待签证审批结果。
5. 领取签证:签证审批通过后,前往签证受理中心领取签证。
三、广州签证续签注意事项
1. 材料准备要齐全:签证续签材料准备不齐全,会导致签证申请被拒。
2. 材料真实有效:签证续签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将影响签证审批。
3. 提前准备:签证续签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要提前准备,以免耽误行程。
4. 了解签证政策:签证政策会不断调整,我们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签证政策,确保签证续签顺利进行。
四、广州签证续签常见问题解答
1. 问:签证续签需要多长时间?
答:签证续签时间因签证类型和受理中心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需要15-30个工作日。
2. 问:签证续签费用是多少?
答:签证续签费用因签证类型和受理中心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几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
3. 问:签证续签需要面试吗?
答:签证续签一般不需要面试,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签证类型和受理中心的要求而定。
五、总结
广州签证续签虽然繁琐,但只要我们提前做好准备,了解签证续签流程和注意事项,就能轻松应对。希望本文能为大家提供帮助,祝大家签证续签顺利!
办理地点: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联系电话:96897;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00(仅受理急事急办)。
办理条件
1、广州市户籍人员;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包括:第1类人员:持有效的广州居住证人员。第2类人员: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经省高教厅备案的全日制大学生,全日制研究生。第3类人员:省内户籍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申请(不需居住证)。
3、在本市暂住的华侨。
4、驻穗部队军人
服务内容: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可以加注不超过3个(含)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持证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符合条件确实需要换发的其他情形。
(4)护照损毁(提交原件)、遗失、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1、出国治病,提供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或需到国外治疗的证明;
2、出国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3、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提交大型商务活动主办方的邀请函及工作单位证明;
6、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7、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相片1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1)护照加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汉语姓名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簿、公证书、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有效护照;(2)护照到期换发: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3)如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6、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2)非本市户籍的人员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学生证及复印件(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在学证明);(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户籍居民的标准执行。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有效的并已翻译成中文(各级公证处提供)的外国定居证明;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在广州护照办理要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注意了,星期六的办理时间段只处理急事急办,如果是普通的办理,是不受理的。
外省人在福州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证件
(一)提交《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表;
(二)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相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还应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内地父亲或者母亲的相片;
(三)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免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满18周岁的,须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交验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应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无国籍人员的,应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签证身份书,并提交复印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还应交验内地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结婚证明、配偶同意其以家庭团聚为目的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有偕行子女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结婚证书或者结婚公证;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
4、属于申请条件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证明、父母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5、属于申请条件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在内地无子女的证明、港澳子女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声明;
6、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七)父母子女关系属于以下情形的,还需履行下列手续:
1、申请人未满18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监护人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2、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无法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类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3、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的,需交验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交验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交验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交验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等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建立收养关系时,申请人与港澳关系人均为内地居民的,提交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材料为国(境)外机构出具,按规定需经过相应的公证、认证程序方能确认其合法性的,应当提供相关公证、认证材料。申请材料属非中文表述的,应提交经公证或者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广州护照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答:护照没有续签的说法,到期或过期就直接办理换证,需要的材料就是换发护照的材料,携带原护照、身份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或直接在办事大厅领取)、照片及回执(到公安局认可的照相馆拍照后领取,或直接在办事大厅照相)等前往广州市各出入境大厅办理即可。
换发普通护照
受理条件
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国家移民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注: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解放南路站 5路; 14路; 29路; 64路; 86路; 87路; 88路; 113路; 180路; 190路; 191路; 243路; 244a路; 244b路; 244路; 250路; 253路; 273路; 519路;;地铁:地铁二号线海珠广场站B3出入口,地铁一号线公园前站J出入口。
花都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185号(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公安办证大厅站 701路 705路 712路;地铁:无地铁直达
海珠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29路; 53路; 59路; 186路; 220路; 270路; 273路在江南西路站下车;地铁:地铁2号线江南西站(A口出)
从化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综合窗)
办理地点: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政务中心一楼(综合窗)
办公电话:020-879333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车4号、5号线政务中心站
越秀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海珠中路办证点(综合窗)
办理地点:越秀区海珠中路72号(综合窗)
办公电话:020-877734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乘坐 209路、110路、124路、6路、 217路,在惠福西站下车步行350米达到。;地铁:地铁一号线西门口站
荔湾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综合窗)
办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28号(综合窗)
办公电话:020-8312718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地铁1号线陈家祠站D出口西侧;公交:104路、105路、107路、109路、128路、17路、193路、204路、233路、250路、413路、85路、88路等。
白云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白云区白云大道北331号(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陈田村站 223路 245路 76A路 66路 244路 268路 38路 529路;地铁:地铁二号线江夏站
南沙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综合窗)
办理地点:南沙区南沙凤凰大道1号E栋南沙政务中心(综合窗)
办公电话:02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蕉门村站南12路南27路南34路南38路;地铁:地铁四号线蕉门站A出入口
番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永业大厦二楼(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846909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地铁3号线番禺广场站转乘番微公交5路或番微公交3路;公交线路:可乘坐番1路、番6路、番10路、番16路、番19路、番26路、番29路、番51B路、番68路、番93路、番99路、番100路、番103路、番126路、番140路、番148路、番149路、番151B路、番153路、番160路、番161路、番162路、番301路、广番97路、广番97短线、南沙54路、南沙66路到达
增城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荔城点(综合窗)
办理地点: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综合窗)
办公电话:020-8262996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线路:萝岗市场站:5路、6A路、8号、10路;丽江国际站:5路、6A路、8路、10路;金河湾站:6B、7路、18路、47路;地铁:21号增城广场站
越秀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东华东路办证点(综合窗)
办理地点: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综合窗)
办公电话:020-877734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乘坐106路(或 3路),在东华西路站下车,步行360米至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乘坐243路,在中山医站下车,步行610米至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乘坐864路(或 93路),在东川路站下车,步行310米至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乘坐541路,在白云路东站下车,步行460米至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地铁:地铁1号线(广州东站方向),在烈士陵园站下车(B3口出)
天河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乘坐578路在高普路软件路口站下车后由高普路向西南方向进入软件路,向东到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乘坐78A路,320路在思成路站下车后由思成路向西南方向进入软件路,向西到达区政务服务中心;乘坐364路、391路、452路、548路、564A在大观路站下车后由大观中路西南方向进入软件路,由西北方向直走到达区政务服务中心。无直达地铁线路。
增城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新塘点(综合窗)
办理地点:增城市新塘镇府前路40号(综合窗)
办公电话:020-827796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新塘镇政府站 571A路 571B路 571路快增城101路;地铁:无地铁直达
黄埔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香雪受理点)(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理地点:萝岗香雪三路3号二楼B区(1号窗口至5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位置指引:公交:乘坐324路 327路 333路 334路 338路 391路 392路在萝岗市民广场站下车;地铁:无地铁到达。
参考资料:
广州澳门签注一次后隔三个月或一年后再签。
根据目前的规定,只能申请三个月一次或一年一次的澳门签证,申请时澳门个人游签注距上一次签注时间间隔不足两个月的,不能申请。如11月去过一次澳门,要到第二年1月才能再申请去澳门。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广州澳门签注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3、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实行“全国通办”;
4、申请人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还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综上所述,首次办理须本人至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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